四川省用戶配電室智能化運維管理規范 (四川省地方標準DB51/T XXXX—XXXX征求意見稿-全文附下載)
目 次
1 范圍 ...............................................................................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術語和定義 ......................................................................... 1
4 系統建設 ........................................................................... 2
4.1 總體要求 ....................................................................... 2
4.2 系統功能 ....................................................................... 3
4.3 系統架構 ....................................................................... 5
4.4 系統組成 ....................................................................... 6
4.5 數據采集 ....................................................................... 7
4.6 數據傳輸 ...................................................................... 10
4.7 數據存儲 ...................................................................... 10
4.8 系統指標 ...................................................................... 10
5 運維管理 .......................................................................... 10
5.1 運維范圍 ...................................................................... 10
5.2 運維方式 ...................................................................... 10
5.3 智能運維中心監管要求 .......................................................... 11
5.4 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基本要求 ............................................ 11
5.5 智能配電室運維要求 ............................................................ 12
5.6 智能配電室操作、檢修試驗要求 .................................................. 13
5.7 其他要求 ...................................................................... 13
5.8 系統維護要求 .................................................................. 13
本文件按照 GB/T 1.1 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文件由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提出、歸口并解釋。
本文件由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并實施。
本文件起草單位: 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四川省電力企業協會、川開電氣有限公司、四川萬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賽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送變電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四川華宇電力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易云平、廖強、任子春、劉世旭、遲景華、楊忠汶、郭永、伍飛,許衛、劉洪(名單待定)。
本文件發布情況為:本次為首次發布。
四川省用戶配電室智能化運維管理規范
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電力用戶配電室智能化建設和運維的內容、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四川省用戶產權電力用戶配電室的智能化系統建設、驗收、評估,以及電力用戶配電室的智能化運維。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26859 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GB 26860 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
GB 26861 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高壓試驗室部分
GB/T 37025 信息安全技術 物聯網數據傳輸安全技術要求
GB/T 35031.2-2018 用戶端能源管理系統 第2部分:主站功能規范
GB/T 31960.9 電力能效監測系統技術規范 第9部分:系統檢驗規范
GB/T 31989 高壓電力用戶用電安全
DL/T 596 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DL/T 995 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檢驗規程
Q/CSG 1206007 電力設備檢修試驗規程
3 術語和定義
3.1
用戶配電室 User power distribution room
用戶配電室,指用戶自有產權的電力配電室。
3.2
智能配電室 Intelligent power distribution room
通過數字化技術實現了變配電設備及環境實時運行狀態監控、電量監測、溫度監測、環境監測、視頻監測、診斷預警、故障報警、事件記錄、曲線記錄、電量分析、電量平衡、網損計算、負荷預測、負荷管理、需求響應、輔助服務、工單管理、臺帳管理等功能的配電室。
3.3
智能配電監控系統 Intelligent power distribution monitoring system
智能配電監控系統是指配電室內高壓配電設備、低壓配電設備、直流電源設備、配電箱(柜)制造廠家各自集成的設備智能化軟硬件系統,是實現配網設備數字化管理技術的解決方案。
其中應包含邊緣智能網關系統負責對各配電設備安裝的傳感器數據進行通訊采集、邊緣計算、通訊上傳。用戶可在配電設備上選裝觸摸屏,對本配電室所有或部分電氣設備運行狀態以圖形方式呈現,實現配電室內邊緣計算和小范圍集中監控。邊緣智能網關可以接受平臺端下發的指令,實現平臺層與設備的聯動。
3.4
智能運維平臺 Intelligen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platform
為實現管轄范圍內大量智能配電室設備及環境數據集中管理、運維數據集中分析、設備故障全局呈現、運維任務集中調度、區域負荷集中管理、巡檢搶修統一安排的物聯網運維管理平臺,為實現智能配電室電力系統的透明、高效、安全運行為運營目標,為用戶達成智能運維和節能降耗為管理目標,實現配電室“無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全生命周期運維模式。
3.5
采集層 Acquisition layer
采集層主要利用安裝在成套開關設備及配電室內的各種電量傳感器、溫度傳感器、攝像頭、智能終端設備、通訊模塊、通訊管理機、交換機、邊緣智能網關等實現信息的采集、識別、傳輸、匯聚和計算。
3.6
傳輸層 Transport layer
傳輸層主要實現電力物聯網中各類信息在采集層與平臺層間廣域范圍內的信息傳輸。主要采用以太網、4G、5G 等有線或無線的網絡通訊技術。
3.7
平臺層 Platform layer
平臺層是大量用戶配電系統數據信息統一管理的軟件平臺,包括 IaaS 基礎設施服務、PaaS 平臺服務、SaaS 軟件應用服務、DaaS 數據管理服務。負責對配電室運行數據進行存儲、計算、清理和展示,同時可通過自定義的閥值設定,對設備或裝置進行報警及預警。平臺層可以部署在云端以公有云方式運行,也可以單獨部署在本地端以私有云方式運行。
4 系統建設
4.1 總體要求
4.1.1 先進性
應使用當前較為先進的方法、產品及技術,以保證系統具有較長的生命周期。
4.1.2 可靠性
系統及設備具有較高可靠性和容錯性,可長時間穩定運行;系統應確保數據獲取、數據處理、數據傳輸等過程的準確和可靠。
4.1.3 安全性
系統應確保用戶數據安全和用戶隱私安全,按照不同用戶對安全的需求提供不同的安全等級保護,確保用戶的數據和隱私均受到保護。
4.1.4 易用性
人機界面應足夠人性化,使用邏輯清晰,交互簡單易用,操作方便。
4.1.5 智能化
宜充分采用智能化技術,盡量減少人工操作。
4.1.6 綠色節能
采用各種有效措施盡量降低用電量,提升用電效率,實現節能減排,降低運維成本。
4.1.7 可擴展性
適應技術發展趨勢,系統的軟、硬件都具備可擴展性,包括業務功能的增加,系統升級以及系統擴
容等;系統配置和設計容量具有合理冗余,符合擴展需要。
4.1.8 開放性
系統支持與其他信息系統交換數據,包括從其他信息系統獲取數據,以及為其他信息系統提供數據接口。
4.2 系統功能
智能配電監控系統和智能運維平臺作為實現配電室透明、高效、安全運維的重要系統工具,應具備以下功能。其中損耗分析、功率因素分析、需量分析、負荷管理、虛擬電廠為推薦功能。
4.2.1 運行監控
智能配電監控系統和智能運維平臺應具備運行監控功能,對配電室內設備運行狀態、運行參數和配電室運行環境情況進行監測,電力用戶可通過客戶端實時了解配電室運行狀況,系統運行監控應滿足下列要求:
以一次系統圖的形式實時全局動態顯示所監控的電氣設備的關鍵狀態信息、電氣參數和溫度信息。 點擊對應回路,用戶可以查看該回路更加具體的詳細信息,包括總用電量、諧波含量、關鍵位置視頻圖像、紅外圖像、斷路器特性數據、局放數據等信息,詳細信息為推薦功能,具體按配電系統重要度選配。
對于部分具備電動操作的回路,按照運維流程和權限,用戶可以通過平臺進行遠程遙控操作。遙控功能為推薦,具體按照需求選配。
4.2.2 網絡通信狀態
智能配電監控系統和智能運維平臺應具備系統網絡通信狀態頁面,體現系統各設備間通信協議及組網連接方式,并通過不同的顏色實時顯示各設備的正常或故障通信狀態,圖中設備可抽象表達但應標注編號和名稱,不同的通信總線應用不同顏色和線型表示。
4.2.3 預警和報警記錄
智能配電監控系統和智能運維平臺應顯示并記錄監控設備的故障預警和報警信息,如斷路器保護跳閘、溫升超限、負載過負荷等信息。信息內容應包含故障位置、故障信息、故障觸發值、故障類型(預警、報警)、故障重要度(輕微、一般、嚴重)、發生時間、恢復時間,報警和預警記錄保存的條數和以客戶需求為準。
4.2.4 事件記錄
智能配電監控系統和智能運維平臺應記錄配電設備運行過程的主要事件,比如:斷路器分合閘、遙控權限切換、遙控指令下發、參數修改等信息。事件信息內容應當包括事件信息、事件類型、發生時間。
系統記錄保存的條數和以客戶需求為準。
4.2.5 工單管理
智能運維平臺應具備工單功能,工單包含故障工單、巡檢工單、保養工單,用于運維任務的安排及跟蹤閉環。對于嚴重的故障系統可自動觸發生成故障工單,運維管理人員也可以人工創建工單,安排給對應的運維實施人員按工單要求處理問題。系統可根據預先設定配電室的巡檢及保養周期,生成巡檢任務和保養任務工單,對應的運維人員按照工單內容完成巡檢及保養,并將結果以文字、照片、報告等形式進行工單閉環。工單原則上應在配電設備全生命周期保留,對于不重要的配電室,可保留3~5年,具體以客戶需求為準。
4.2.6 報表統計
智能運維平臺應具備報表管理功能,報表可以對周期時間段內(日、月、季度、年)的負荷曲線數據、用電量數據、預警數據、報警數據、工單數據進行查詢、下載。報表應支持歷史數據的統計和分析。
4.2.7 損耗分析
智能運維平臺宜具備系統損耗分析功能,展示系統運行過程各線路、設備的損耗電量(進線電量-出線電量)。
4.2.8 功率因數分析
智能運維平臺應具備功率因數、有功電量、無功電量顯示功能,宜具備分析和記錄系統低于考核功率因數點的時間段。
4.2.9 需量分析
智能運維平臺宜具備最大需量分析功能,可以統計一定時間段內系統的最大需量值及時間段,根據歷史數據預測當月最大需量,并通過分析建議用戶選擇更優的容需繳費方式。
4.2.10 負荷管理
平臺宜具備負荷管理功能,平臺可以根據變壓器負載率或第三方功率調度指令自動降低或切除不重要的三級負荷(如廣告照明、空調機組、電動車充電樁),將供電區域范圍內的負荷限制在特定的功率范圍內,實現需求側響應,協助完成極端環境下限電的操作,直到恢復條件滿足時自動恢復限制負荷。
園區宜在建設初期將負荷進行分類,可以將限制或切除的負荷采用帶電動操作的總開關實施控制或電力電子技術進行功率限制。
4.2.11 虛擬電廠
配電區域范圍內若具備光伏發電、儲能系統、電動車充電放系統,宜將此類負荷采用微電網控制技術進行協調管理,可接收能源調度指令,確保協同新型電力系統穩定可靠運行。
4.2.12 參數設置
智能配電監控系統和智能運維平臺應具有參數設置功能,可以設置系統的運行模式、報警閥值、峰谷時段、電費價格、負荷管理、虛擬電廠等參數,便于不同負荷及條件狀態下修改運行模式及自動執行分析運行策略。
斷路器的保護參數不推薦遠程設置,在需要自適應保護參數的情況下可以酌情考慮。
4.2.13 數據導出
智能配電監控系統和智能運維應具有數據導出功能,將配電室內監測的數據曲線按設定時段單項、分組或報表的形式導出,便于線下分析及替代人工抄表。
4.2.14 賬號和權限管理
智能配電監控系統和智能運維平臺應當進行賬號和權限管理。不同的登錄賬號對應不同的權限,不登錄系統就只有查看功能,一般權限用戶登錄具有操作功能,管理權限用戶登錄才能進行參數設置或修改系統。
4.2.15 幫助信息
智能配電監控系統和智能運維平臺應該顯示幫助信息,比如系統中關鍵符號、顏色變化所代表的意義、不同賬戶的權限、使用操作方法以及注意事項。
4.3 系統架構
智能配電及運維系統是電力用戶配電室信息感知、傳輸、存儲、處理、業務應用及展示的完整應用系統,系統架構至少可以劃分為三個層次:采集層、傳輸層、平臺層,詳見圖 1(系統架構)。
數據服務器負責對接入數據進行持久化存儲和實時處理; 根據應用場景和規模不同,平臺層服務可以采用服務器集群部署,也可以采用單機部署;
4.4 系統組成
采集層由安裝于配電室內的高低壓開關柜、配電變壓器、低壓開關柜、直流電源柜、配電箱(柜)、儲能系統、光伏發電系統、充電系統及配電室內的環境監控系統等組成。各系統相對獨立,分別由不同的智能網關將各系統數據進行匯總采集和邊緣計算。配電設備宜就地配置智能配電監控系統,通常采用工業觸摸屏或一體機作為人機界面,與智能網關進行通訊,并以圖形及表格的形式呈現配電系統運行狀態。
智能網關應通過有線或無線通訊技術將數據上傳至智能運維平臺,接入平臺的物聯網通訊協議須采用智能運維平臺接入服務器所支持的協議。
智能運維平臺層包含應用接入服務器、數據服務器、應用服務器等組成,將園區或區域范圍內所有的配電室的數據進行匯總處理。應用應當具備數據接入、數據轉換、數據清洗、數據計算、數據分析、數據存儲、數據展示等處理功能,以實現對智能配電室內部設備進行數字化運行監測和調度控制的功能,服務器支持Web和APP等客戶端訪問。
為方便未來新型電力系統源網互動,負荷管理、虛擬電廠等功能應用,智能運維平臺宜采用公有云部署,對于數據敏感度高或配電室安全級別較高的客戶也可以采用私有云本地部署。
4.5 數據采集
4.5.1 配電室數據采集要求
a) 高壓系統應優先從智能操控裝置或多功能儀表讀取電量及狀態數據,在可確保數據安全分區的情況下可以從微機保護讀取電量及狀態數據,斷路器特性監測、紅外視頻、溫度濕度等數據可以從對應的監測裝置直接讀取。
b) 低壓系統進線、無功補償、重要負荷饋線應設置數據采集裝置;為實現配電室全面數字化功能一般饋線推薦安裝多功能配電采集裝置。
c) 配電變壓器應設置電氣參數采集裝置。
d) 直流站用電源應設置電氣參數及運行狀態采集裝置。
e) 備用電源應設置電氣參數及運行狀態采集裝置。
f) 末端配電箱(柜)、密集母線、電纜宜設置電氣參數及運行狀態采集裝置。
g) 配電室輔助系統應設置狀態、環境及視頻采集裝置。
4.5.2 高壓配電系統數據采集和設備要求
4.5.3 低壓配電系統數據采集和設備要求
4.5.4 配電變壓器數據采集和設備要求
4.5.5 直流站用電源設備數據采集和設備要求
4.5.6 備用電源設備數據采集和設備要求
4.5.7 配電室內環境數據采集和設備要求
4.5.8 配電室內視頻信息采集要求
配電室視頻信息應覆蓋高壓系統、低壓系統、變壓器、直流屏、電池室、發電機室等所有場景;
視頻數據宜本地存儲,存儲時間不少于7×24小時;
智能運維平臺可以遠程調用本地實時及歷史視頻數據;
4.5.9 智能配電監控系統控制電源要求
配電室監控系統控制電源宜采用可靠的不間斷電源如直流屏直流電源、UPS交流電源,若無法實現不間斷供電時,應采用雙路電源經開關電源整流為DC24V后并聯為系統供電;
采用UPS電源供電時,UPS的容量應大于所有控制設備負荷總容量的1.2~1.5倍,電池能夠支撐應急供電的時間不低于0.5小時。
4.6 數據傳輸
采集層的數據傳輸應以開放的通信協議為主(比如:Modbus-RTU、Modbus-TCP、MQTT等)。
傳輸層的數據傳輸宜采用高速率有線以太網或者無線通訊技術方式組網,所采用的協議應盡量采用開放、標準的通信協議,避免專有通信協議。
運維數據傳輸過程應加密,加密方式須采用常見的、通用的、安全級別較高的加密算法或數字證書的支持,從而保證網絡通信的數據傳輸的穩定性、安全性、高效性。
智能網關上傳至平臺的數據應具有斷點續傳功能,能夠存儲不低于48小時設備運行的歷史數據。確保智能網關與平臺層的通信中斷時能夠將數據存儲在網關本地,待通信恢復以后自動上傳通信中斷時段的數據。
通訊安全技術要求遵照GB/T 37025 《信息安全技術 物聯網數據傳輸安全技術要求》的要求執行。
4.7 數據存儲
平臺層數據庫須有保證數據存儲的安全性,避免數據被輕易篡改的措施。
平臺層歷史數據存儲時間不低于5年,對于有條件的用戶也可以全生命周期內保持歷史數據。
對于敏感、機密數據,必須提供常見的、通用的、安全的數據加密和脫敏策略。
對于關鍵數據需提供安全、可靠、完善的數據備份恢復機制,防止主數據被破壞后無法恢復。
4.8 系統指標
系統指標按照文件GB∕T 35031.2-2018 《用戶端能源管理系統 第2部分:主站功能規范》中表2性能指標要求執行。
系統指標的檢驗規范按照文件GB/T 31960.9 《電力能效監測系統技術規范 第9部分:系統檢驗規范》中的規定執行。
5 運維管理
5.1 運維范圍
電力用戶自有產權配電室(包括箱式變電站、柱上變壓器等)。
5.2 運維方式
用戶配電室的智能化運維工作可自行實施或委托第三方實施及管理,委托管理采用線上智能運維中心+線下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方式。
用戶配電室智能運維系統應由智能運維中心和線下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構成,以智能運維平臺為依托,結合互聯網技術、物聯網和大數據技術等,借助手機 APP、電腦 WEB 或平臺中心大屏,連通線下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通過數據分析實現安全、節能、高效的智能用電管理,實現大數據實時聯通,實現“線上+線下”的服務閉環。
智能運維中心應以用戶需求為中心,采用“集控+App+Web”,運用全面感知電力用戶配電設施“數據采集+實時監控+自動告警+數據分析量化+應急搶修”等技術手段,通過瀏覽器及客戶端,向用戶提供云服務,隨時隨地查閱和監測設備、設施運行狀態、實時能耗信息;同時,通過“線上監控+線下維護”的業務形態,實時數據及信息推送,通過運維平臺及移動 APP 對現場服務進行全程調度和質量監控,將“被動搶修”變為“主動運維”,真正構建電力用戶供配電系統“無人值班、少人值守”。
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采用線下服務模式,依托平臺自有或簽約合作的線下配電室駐點值班人員、專業應急搶修公司、運維單位、隊伍或人員,定期派出專業人員對用戶配電室設備、設施開展日常巡檢、檢修、應急響應、事故處理等現場處理工作。
5.3 智能運維中心監管要求
5.3.1 24 小時遠程集中化專業值班,不間斷對配電室設備運行狀態、運行參數、電能質量、統計報表和運行環境實時在線自動化監測并實現報警監控與處理,電力用戶可通過客戶端隨時隨地獲取配電設施的運行狀況和用電情況的運行數據化分析,現場自動化巡檢。智能運維平臺應滿足下列要求:
5.3.1.1 通過傳感器、智能儀表和模塊實現對電力用戶配電設備、設施的主要運行狀態、設備信息等實時監測和測量(遙測),并通過傳輸模塊及遠程傳輸軟件將收集的用戶數據遠程傳輸到線上智能運維平臺(遙信),通過大數據平臺,可開展能效管理、資產管理,為配電室安全運行、故障診斷、狀態預警、能效改善提供智能分析。
5.3.1.2 智能運維中心應有專業人員 24 小時值班,對上傳的用戶數據進行運行監測、分析,對預報警事件處理,對突發事件調度指揮,定期給出高低壓配電室運行報告,消除安全隱患和經濟運行建議,提供節能改造的技術解決方案;通過提供更具經濟型和安全性的用電建議,達到狀態預警、節約用電成本、降低電氣設備故障率和能效改善的目的。
5.3.1.3 平臺應具備報表管理,用戶可通過報表管理功能對負荷數據、電量數據、預警數據、報警數據進行查詢、下載和打印。用戶數據可以選擇存儲云端,并同時在客戶端及平臺本地提供硬盤數據存儲,保證用戶數據的最大安全,防止數據丟失。
5.3.1.4 智能運維中心應支持對監測內容進行可視化展示,并提供多樣化的展現形式。
5.3.1.5 發現運行管理數據達到或超過閥值時,應做好記錄;宜優先應用遠程智能維護功能,必要時通知運維人員加強現場巡視和維護保養。
5.3.1.6 負責對用戶配電室的信息通道進行流量及運行監測。
5.4 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基本要求
5.4.1 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接受智能運維中心的指揮,全天候管理配電室運維服務并提供一站式服務,包含巡視管理、缺陷管理、隱患管理、標準化運維管理、運行分析、設備管理、資料管理和人員培訓、日常倒閘操作、定期抄表、事故處理、設備巡檢、維護保養、維修消缺、檢測試驗、日常安全管理、電氣安全標識建立、檔案建立、技術咨詢等。
5.4.2 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建立值班制度與交接班制度,實行 24 小時實時響應機制和應急機制。監控平臺實時將故障點直接推送給搶修人員,搶修人員快速鎖定故障位置;智能運維平臺遠程作業指導,提升現場作業水平和故障應急響應能力。
5.4.3 制定周期運維計劃,定期開展設備狀態評價,分析運維對象的運行、管理情況,找出影響安全、經濟運行的因素和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其薄弱環節,提出實現安全、經濟運行的有效措施,根據日常實施作業及設備狀態評價信息,形成周期運維報告。
5.4.4 運維作業許可審批,宜推廣使用移動巡檢 APP,運檢作業人員、兩票(工作票、操作票)簽發人、許可人應能利用手機正確使用管理模塊相關功能,直接登錄智能運維平臺,填寫運檢作業申請,實現業務分析、故障判斷與處理,提升許可審批效率。
5.4.5 智能運維操作隊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5.4.5.1 定期巡視:定期開展日常巡視、檢查、維護。
5.4.5.2 日常停送電:24 小時提供對電氣設備設施進行日常停送電操作。
5.4.5.3 配電室清潔:定期對配電室的內部環境進行清掃。
5.4.5.4 安全培訓:根據客戶要求,開展安全用電知識等的安全培訓。
5.4.5.5 運行月報:建立設備技術檔案,每月向用戶提交運行報告。
5.4.5.6 年度維護:每年停電對電氣設備進行一次維護和檢修。
5.5 智能配電室運維要求
5.5.1 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應根據配電自動化終端設備、智能測控管理終端、環境采集單元、設備狀態采集單元、電氣測控保護單元、視頻監控單元和通信設備單元等編制相應操作手冊,包含使用說明、現場實操、功能投退、常見異常處、報警處置等內容。
5.5.2 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應建立智能配電室的智能化設備的日常維護計劃,按期開展日常維護,確保智能化設備正常運行。
5.5.3 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通過在線監測數據及時、動態地了解和掌握各類配電設備的運行狀態。對監控數據巡視,分析采集數據,監控到設備故障缺陷時,應迅速、準確對網絡議程信號做出初步分析判斷,根據情況通知運維操作隊對設備進行檢查,并啟動相應的缺陷處理流程。
5.5.4 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應每天對在線監測異常數據進行現場核對和處理,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數據排查、分析總結并完成現場整改工作,確保在線監測數據正常。對于頻繁出現的異常和報警在線監測數據,應開展專題分析,確定原因,并開展專項整改工作。
5.5.5 對于智能配電室的在線監測數據的異常和報警,運維單位應根據缺陷的級別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和應急措施,及時做好現場的處置工作。
5.5.6 智能配電室的周期性巡視分為在線監測和和現場巡視,巡視周期詳見下表。
5.6 智能配電室操作、檢修試驗要求
5.6.1 智能配電室人員應相對固定,平臺值班人員應取得合格有效的相關崗位資格證書,運維人員應取得合格有效的電工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管轄配電室參與供電部門調度管轄的,值班人員還應取得供電部門調度操作相關資格證書并在供電部門備案。
5.6.2 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應嚴格按照行業、電網有關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的管理要求開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規范配電自動化主站的權限管理,加強對配電自動化終端的遠方維護診斷端口的管理,嚴禁非授權的操作或運行維護行為。
5.6.3 倒閘操作前,必須核對智能配電室所設備的狀態,對影響操作的智能化設備進行相應處理,例如調整自動化開關的保護定值、退出自動化開關重合閘、退出門禁報警、退出視屏監控報警等。
5.6.4 智能運維操作隊(或工作站)應建立智能配電室的專業檢修試驗班組。
5.6.5 智能化設備投運前,必須進行調試和試驗,由專業檢修試驗班組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5.6.6 智能化設備試驗周期按照《電力設備檢修試驗規程》(Q/CSG 1206007)執行,對于實現在線監測的主設備,可依據設備的健康度延長試驗定檢周期。
5.7 其他要求
智能配電室安全管理、安全工器具管理、消防與保衛、安全保衛、輔助設施的管理等活動必須嚴格執行 DL/T 596《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DL/T995《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檢驗規程》 、GB/T-31989《高壓電力用戶用電安全》、GB26859《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GB26860《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GB26861《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高壓試驗室部分》等規范的要求。
5.8 系統維護要求
5.8.1 數據維護:宜定期備份相關的數據信息,以保證能查看或恢復某一時間節點數據檔案信息;重大更新調整時,應及時做好數據備份;當電力用戶配電室的配電設備變更后,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智能運維系統相關信息與實際設備狀態一致,并及時修訂數據庫的記錄,與智能運維系統、運行資料等保持一致。
5.8.2 軟件版本維護:宜實施系統版本的統一管理,系統版本宜有相應的標識,包括版本號、校驗碼及生成時間、簡要清晰的功能說明及使用說明等,現場運行的智能運維系統版本應與版本庫中保持一致。
智能運維系統升級時,運維監控應配合做好系統升級工作,并做好升級后的維護工作。
5.8.3 系統巡檢
應對智能運維系統定期巡檢,確保系統功能運行正常,巡檢應包括以下內容: a) 服務器磁盤空間使用情況; b) 服務器系統內存使用情況; c) 通訊網絡帶寬負載情況; d) 服務器系統運行日志分析。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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